【公司】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经典判例
4月24日湖北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一审判决武汉某报严重侵犯了尹冬桂的人格权利,判令该报赔偿尹冬桂精神抚慰金20万元。此案可谓是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宪法以的经典判例。之所以经典,在于维护的是犯人的人权。
服刑的原湖北枣阳市市长尹冬桂,用法律维护了自己作为人的权利人生下之后就应享有的权利。犯人也是人,仍然享有基本的人权。假释和监狱夫妻房之所以被频频讨论,就是因为体现了尊重犯人个人尊严和基本人权的精神。
犯人处在社会的边缘,曾是人人唾弃的对象,是人人喊打死老虎。今天,法律承载的人文阳光,照到了监狱这个角落。每个人心里就有了底我们都在被尊重的阳光里。
这个判例,还让我们反省一些法律用词。执法必严和从严应当是,不使犯罪嫌疑人漏网;而不是加重处罚。违法必纠和从快应当是,不拖沓不推委;而不是超越法律的程序。这也是依法治依法执政的应有之义。只有坚定地依法律为准绳,自觉地按法律程序办案,才能不冤枉一个好人,也才能不放过一个坏人。
维护犯人做人的尊严,一方面,给犯人的改造留出了空间。他们就不会破罐子破摔,也不会心理变态敌视社会,甚至成为精神病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培养理性社会。此判例让大家记住,即使对犯人也不能感情用事。